实行律师在场权制度,侦查人员最初可能会感到不太适应,但这是一项制度确立时必须经历的阵痛,是改革传统侦查模式和实行现代侦查模式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和成本。一旦辩护律师在场制度在中国确立,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将会发生一场深刻的变革:它可以推动侦查技术的进步,改善侦查的方法,促进优秀法律人才的培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优化律师职业体系。总体而言,实行律师在场权利弊兼有,但利大于弊,辩护律师在场制度符合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要求和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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